关于办理2019级毕业生 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9 19:25:57  浏览次数:

关于办理2019级毕业生

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2019级毕业生团支部:

为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切实做好应届毕业生团籍转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结合疫情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安排,现就做好2019级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6月1日6月30日)

1.应届毕业生团员需提前与接收单位接洽,登陆“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只能在电脑PC端登录)。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1)进行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

2.各毕业区队团支部需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附件1)、操作说明(附件2),指导所在区队团员进行“智慧团建”系统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并对“智慧团建”系统上办理转出关系申请信息进行及时审批。

3.各系团总支需指导帮助各毕业区队团支部进行“智慧团建”系统上团组织关系转接。

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5月30日—6月10日)

1.各系团总支需于6月5日前收齐本系毕业生团员档案(团员证、入团志愿书、档案袋),并汇总需要填写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附件3)的毕业生具体信息,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03室)进行盖章审批。

2.校团委将于5月30日—6月10日对需办理转出关系团员的团员档案和介绍信进行审核检查并进行盖章注册。

3.6月11日—6月30日,由毕业区队辅导员将办理好的毕业生团员档案与毕业生学籍档案一并寄出。

三、其他事项

1.团员档案遗失或资料不齐全。

1)若遗失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需本人前往原入团单位进行补办。

2)若原学校不予提供补办,则由所在团总支开具团员档案遗失证明(附件4)。

2.根据《团章》规定,未满28岁的党员或预备党员仍保留团籍,仍需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

3.如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系团总支组织部和校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武汉警官职业必威体育委员会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