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下学期 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 00:03:03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期

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团费收缴团籍注册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是团员具有团员意识的具体体现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的文件要求,院团委决定开展本学期团费收缴和团籍注册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缴纳对象

全院在籍团员

二、团籍注册要求

1、年度团籍注册制度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团员证向所在团支部或团总支申请注册。

2、请各系团总支收齐团员证后,汇总已交团员证团员名单,统一交至院团委组织部,院团委组织部将分批进行团籍注册,具体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警察管理系:3月15日-3月17日

必威体育侦查系:3月17日-3月18日

信息工程系:3月19日-3月23日

必威体育管理系:3月23日-3月24日

3、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员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的活动,按时缴纳团费,一般应予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其团员证应由组织收回,查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利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4、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按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团的组织应及时提醒。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团费收缴要求

1、团费收缴标准:学生团员每人每月交纳0.2元,本学期收缴团费时间为20211月至6月,共计1.2元/人。

2团费收缴以团支部为单位做好缴费登记工作,由系团总支汇总后于320日前,将团费、团费收缴汇总表交行政实验楼106院团委办公室。

3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交纳团费有困难的团员,经团支部研究,报系团总支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5、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联系人:薛洵

  话:13627277868

电子邮箱:957549425@qq.com

 

共青团武汉警官职业必威体育委员会

                              20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