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必威体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1-03 10:36:00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湖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鄂教助〔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必威体育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已办理学籍注册),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武汉警官职业必威体育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教务处以及各系及学生大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必威体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

第四条 成立武汉警官职业必威体育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学工处、教务处、各系、学生大队长以及辅导员为成员,负责必威体育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第五条 成立各系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由学生大队长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在籍学生数或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班级或区队不少于5人,年级或专业不少于10人。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全系范围内公示。

三章 认定对象

第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考虑家庭经济状况、特殊群体政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家庭突发状况、学生消费情况、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的状况等因素,认定对象包括以下4类:

(一)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及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三)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四)其他在校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存在困难的学生。

四章 认定依据及等级

第七条 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第八条 认定等级

必威体育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具体情况,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档,认定的比例不超过全院学生人数的30%。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参照标准(占贫困生认定总人数的25%):学生本人月平均可获得的全部生活费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00元及以下),同时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农村学生本人或父母为低保家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极困家庭、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

3、城镇低保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

4、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孤儿或无任何经济来源、基本无力支付学习期间全部费用的学生;

5、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照标准(占贫困生认定总人数的50%):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同时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

2、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需长期自费治疗的;

3、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力;

4、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5、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家庭成员老、弱、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者达3人以上,经济负担重;

8、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一般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3)、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4)、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三)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参照标准(占贫困生认定总人数的25%):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以下,且未达到特别困难学生和比较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生活基本费用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1、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2、父母一方失业下岗的家庭;

3、家庭成员老、弱、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者人口达2人以上,经济负担重;

4、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少量经济来源,但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仍然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5、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计划外多子女家庭原则上不能作为特殊照顾的理由,多胞胎除外。如果家庭确实困难,贫困等级可以定为一般困难。

第八条 不得评定范围

1、不遵纪守法,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

3、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的;

4、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会所等高消费场所,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高消费行为劝阻无效的;

第五章 认定程序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9-10月进行一次,次年3-4月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宣传公告、个人申请、班级或区队民主评议、各系部认定、必威体育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一)宣传公告。各系应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在新生录取、秋季开学阶段,通过宣传册、主题班会、学校网站及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告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间和认定程序等

(二)个人申请。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1.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见附件)。家庭经济困难但本人自愿放弃认定的,各系应做好登记,由学生签字后留存。

2.提供相关材料。属于本办法第六条(一)或(二)类的,由学生本人提交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复印件,结合大数据信息比对情况直接认定,符合条件的应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属于本办法第六条(三)(四)类的,由学生本人提供与《认定表》中所填写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相关联的佐证材料。

3.由学生本人对提供的家庭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三)区队民主评议。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寝室长等学生为列席代表,未申请贫困资助的普通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普通学生代表的人数不少于区队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湖北省高等必威体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表》,结合学生平时生活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综合民主评议,必要时可访谈、询问、调查。评议结果须在区队进行公示后,由评议小组全体成员和辅导员亲笔签名后方可申报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议。

(四)各系认定。各系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资助档次。各系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五)必威体育结果公示。必威体育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六)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必威体育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章 认定工作管理

第十条 各系、学生大队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认真组织,在开展认定工作前必须召开班会,将相关政策向学生宣传到位。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政策、通知等文件精神,让学生真正了解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生直面困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

第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认定,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不得提前预设计划,不得按系、年级、区队下达指标;系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要建立学生资助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处置涉及必威体育学生资助的舆情。

第十二条 各系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采用大数据分析、电话访谈、函询取证、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抽查,每年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必威体育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参与认定工作的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